(1995年7月6日国家体委发布)
制订和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顺应国际竞技体育发展趋势和规律,对我国竞技体育到本世纪末7年中的发展目标、规模、重点、质量及措施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与控制,使竞技体育高效、快速、健康发展,夺取更大成绩,赢得更大荣誉,为实现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服务。 一、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竞技运动全面走向世界,连续3届位居亚运会榜首,在体现世界最高水平的3届夏季奥运会和5届冬季奥运会上获36枚金牌,45枚银牌和39枚铜牌,写下了中华民族奥运史上的光辉篇章。竞技体育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展示了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振奋了民族精神,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今国内外竞技体育的发展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依靠多学科先进理论和方法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大趋势;商业化、职业化对竞技体育的渗透剌激着运动成绩快速提高;国际竞赛中系列赛、大奖赛越来越多,对传统的训练手段、方法和理论提出挑战;随着原苏联的解体和东德的消失,世界竞技体育的原有格局被打破,与我国在奥运会上处于同一档次的竞争对手相应增加;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同时也带来许多新情况,新课题。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总体实力亟待加强,从80年代以来参加3届夏季奥运会的成绩和项目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具有夺取金牌实力的项目平均仅8个大项,进入前3名的小项为60项左右,占奥运会奖牌总数的8%,冬季奥运项目仅有少数小项达到世界水平;运动项目发展不平衡,某些优势项目一直未能走出低谷,男子项目仍然是薄弱环节,篮、排球等重点集体项目队伍萎缩,增加了发展的难度;体育尖子和后备人才严重不足,经费短缺。 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我们面临着1994年、1998年夏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冬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夏季奥运会、1994年、1998年冬季奥运会共8次综合性大赛和一系列国际、洲际最高水平的比赛。我国要在这些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任务十分艰巨。
二、《奥运争光计划》的目标 《奥运争光计划》的目标是一个目标体系,体现在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上,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体制、机制改革目标 到本世纪末,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和机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是:逐步加大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技人,努力拓宽社会技人渠道,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新格局;实行运动项目分类管理,建立效益技资体系;强化运动项目的纵向管理,责权利相统一、若干项目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强对抗的国家队体制;建立"体育振兴依靠科技进步,体育科技面向运动实践,'的体育科技体制;改革人才管理体制,促进运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建立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竞赛体制和与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2、基础实力目标 奥运项目的运动员人数达到17000人左右,重点项目的运动员占总数的80%以上。在奥运项目选手总数中,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将分别提高到4%和40%以上。重点项目有所调整和发展,使之更趋合理和科学,后备力量充实。 奥运项目优秀运动队专职教练员人数达到4900人。重点项目专职教练员人数达到4100人。高级教练占教练总人数的25%。 国家和社会投入奥运项目的经费总体上要逐年增长,重点项目得到保证,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奥运项目优秀运动队的训练、营养、恢复有相应的科研保障,重点项目的国家队都要配备强有力的科研班子。 3、实力表现目标 1996年26届奥运会团体名次力争保持第二集团领先地位。在26个项目中,力争有20个大项80-90个小项取得奥运会参赛资格或进入前8名,18个大项80个以上小项具有争夺奖牌的实力。 |